Corporate Governance Officer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110年5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指定劉博文特助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劉博文特助已具備公開發行公司從事公司稽核人員職務代理人經驗達十年以上。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1. 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 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4.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 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6. 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
110年度業務執行情形
1. 安排董事進修研習。
2. 協助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審議及提報。
3. 積極推動公司治理,協助董事會修正「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以建全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
4. 完成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保險續保相關作業,並於110.09.14提報董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