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訂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交易公司股票


依據本公司「防範內線交易管理暨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辦法」第六條第四項第三款                              本公司內部人(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執行情形:

(一) 本公司董事分別於114年5月及7月報名參加由證交所舉辦之「114年度防範內 線交易宣導會」。

(二) 本公司於董事會通過財務報告公告前45日(年報)及前30日(季報)分別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本公司內部人,不得於封閉期間交易公司股票。

 

季  別

董事會時間

公告前30/15日(封閉期間)

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

113年度

114/03/10

114/02/07~114/03/10

114/01/23、114/02/4

114Q1

114/05/12

114/04/28~114/05/12

114/04/11、114/05/06

114Q2

114/08/11

114/07/25~114/08/11

114/07/11、114/08/05

114Q3

114/11/13

114/10/28~114/11/11

114/10/13、114/11/07

(三)114年度本公司內部人於封閉期間並無申報股票轉讓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