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部門配置主管1人,隸屬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以法令規定,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酬依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由稽核主管依據簽核流程簽至董事長核准。

其主要職責在於檢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衡量營運之效率,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 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各項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運作

稽核方式係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執行例行性稽核,並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以適時發現內控可能缺失, 提供改善建議,並出具稽核報告,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狀況,藉由評估及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監理流程之有效性, 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既定目標。 此外,稽核部亦督促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建立公司自我監督機制,並將評估結果, 做為建議本公司董事會及總經理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依據。

內部稽核流程如下圖:

image.png


內部稽核係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之事項進行查核,除各大交易循環(工程及收款、採購及付款、投資、融資、生產、薪工、固定資產)外,重點尚包括:背書保證、資金貸與他人、財產管理、預算管理、財務報表、衍生性金融商品、關係人交易、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董事會議事運作、防範內線交易等;並依規定呈報審計委員會查閱。


為防範公司運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從業人員道德風險,除了加強對人員品德操守之嚴格要求外,在制度設計方面,更藉由嚴謹之內部控制、規章辦法,配合定期與不定期之內部稽核,以遏阻弊案發生。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與薪資報酬須提報至本公司董事會。內部稽核人員考評每年執行一次,由稽核主管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任免辦法內容已揭露於本公司內部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