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訂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之封閉期交易公司股票
依據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第六條第三項
本公司內部人(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執行情形:
(一)本公司董事分別於113年9-10月報名參加由證交所舉辦之「113年度防範內線交易宣 導會」。
(二)本公司於董事會通過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45日及每季財務報告前30日分別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本公司內部人,不得於封閉期間交易公司股票。
季 別 | 董事會時間 | 公告前30/15日(封閉期間) | 以電子郵件及簡訊通知 |
112年度 | 113/03/08 | 113/02/08~113/03/08 | 113/01/24、113/01/31 |
113Q1 | 113/05/14 | 113/04/30~113/05/14 | 113/04/15、113/04/22 |
113Q2 | 113/08/13 | 113/07/30~113/08/13 | 113/07/15、113/07/22 |
113Q3 | 113/11/12 | 113/10/29~113/11/12 | 113/10/14、113/10/21 |
(三)113年度本公司內部人於封閉期間並無申報股票轉讓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