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

 

一、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依據所制定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章第20條所示強化董事會職能規範,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

    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

    面向之標準:

    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二、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具體管理目標: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

    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具體管理目標如下:

    1.本公司董事會著重於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危機處理能力,應有2/3 以上董事成員具備相關核心項目之能力。

    2.董事成員中,具本公司、母、子或兄弟公司員工身分之人數,應低於(含)董事席次1/3,以達監督目的。

 

 

 

三、董事會成員多元化達成情形:

    截至112年9月止,本公司董事會共有8位董事,其中獨立董事3位,任期均未超過三屆,以確保董事會之獨立。

    董事均擁有上市櫃公司之經營企業管理實務或曾任政府機關管理職務經驗,除具備領導決策、危機處理及國際市場觀外,其中3位獨立

    董事中,林聖忠獨立董事曾任經濟部常務次長及中油董事長、毛恩洸獨立董事曾任經濟部工業局祕書室科長、陳錦稷獨立董事曾任中信

    金融管理學院教授兼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長,分別具有營運判斷、財務會計等專業,另5位非獨立董事中,周聖皓董事具有法律專業,賴

    文祥董事長、粟明德董事、陳杏雪董事、陳志昌董事等均有擔任上市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重要管理職務經驗,均具備營運判斷、財務

    會計、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及領導決策等能力

    本公司現任董事中,女性占1席、男性董事占7席(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占25%、獨立董事37.5%),具公司員工身分之人數,已低於董

    事席次1/3

    董事會基本組成如下:

董事姓名

國籍

姓別

兼任

員工

年齡

 

獨 立

董 事

任 期

多元化核心項目

35

~

40

41

~

50

51

~

60

61

~

70

71

~

80

營運

判斷

會計

財務

分析

經營

管理

危機

處理

產業

知識

國際

市場觀

領導

能力

決策

能力

法律

賴文祥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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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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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杏雪

中華民國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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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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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聖皓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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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明德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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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昌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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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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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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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林聖忠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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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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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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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P

P

P

P


毛恩洸

中華民國





P


第一屆

P


P

P

P

P

P

P


陳錦稷

中華民國



P




第一屆

P

P

P

P

P

P

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