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維護


世紀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謹守國際勞工組織三方原則宣言(International Labor Office Tripartite 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OECD多國企業指導綱領 (The 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UN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並採取與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一致的行動,制定有關人權保障及勞動政策,同時本公司也致力建立健康安全的職場,不強迫勞動,讓員工有合理的工時及結社自由,並提供有效、適當之申訴機制,避免、回應危害員工權益之情事。

 

n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

世紀鋼公司恪遵當地政府勞動法令、國際規範及「世紀鋼人權宣言」,落實內部相關法規。為避免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世紀鋼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一條之規定,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作業指導書」,提供申訴管道,以確保員工之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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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11年度職業不法侵害情形:


部門提出應增加或修正相關措施:

(1)增加作業現場照明

(2)增加個人防護裝備安全帽附頭燈

(3)應有充分時間對話,於部門會議中提出遇到的問題

(4)新進、在職教育訓練及相關講座

(5)加強落實身分查驗

(6)交通安全宣導

•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與實踐專案

依四大計畫統計結果,改善規劃建議提案與實踐專案共1件,職場不法侵害預防計畫,金一廠照明改為LED燈增加照明度。

 

n   拒絕童工

世紀鋼針對童工與未成年工部分,本公司完全遵守勞基法及「世紀鋼人權宣言」,從未雇用未滿十六歲之童工從事工作,在招募過程中,進行員工實際年齡之審查工作,確認並無雇用童工之情形。且面談中做充分的年齡調查,並對獲聘員工進行查驗,雙重把關以確保無所疏漏,應徵者須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例如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學歷證明等)。

 

n   拒絕歧視

僱用員工不因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星座、血型、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而有差別待遇之語言、態度及行為。確保僱用政策無差別待遇,落實僱用、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公平及公允,且提供有效、適當之申訴機制,避免並回應危害員工權益之情事,致力營造平等任用、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

 

n   拒絕職場暴力

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簡稱職場暴力):員工於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在相關的環境中(包含通勤)遭受虐待、威脅或攻擊,以致於明顯或隱含地對其安全、福祉或與健康構成挑戰的事件。其類型包括:

Ø   肢體暴力(如:毆打、抓傷、拳打、腳踢等)。

Ø   心理暴力(如:威脅、欺凌、騷擾、辱罵等)。

Ø   語言暴力(如:霸凌、恐嚇、干擾、歧視等)。

Ø   性騷擾 (如: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

皆可透過公司管道進行申訴,尋求幫助。公司接獲申訴後會進行風險評估,進行後續追蹤,以確保職員身、心健康。

 

凡有受性騷擾情事者,均可向本公司提出告訴,員工於工作場所遇有性騷擾時,可向管理部主管申訴。申訴專線電話:(03)4730201#217,申訴專用傳真:(03)4738325,申訴專用電子信箱:ct.a@century.com.tw 本公司得視管理需求另設「員工申訴處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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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禁止強迫勞動

聘僱關係成立時皆依法簽訂書面之勞動契約,契約載明聘僱關係乃基於雙方合意之前提下所建立,不強迫勞動、及無非法販賣人口並反對奴役制度。

恪遵當地政府勞動法令、國際規範及「世紀鋼人權宣言」,不強制或脅迫任何無意願之人員進行勞務行為。於工作規則內明定,若有加班之需求,經雇主同意,可依其意願選擇加班費或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