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勤及失能傷害統計
111年度,無發生員工死亡事件,統計全職及約聘員工:工作中輕傷41件,其中包含失能傷害1件,主要類型為被切、割傷等。針對發生事故單位之同仁與協力人員,特別加強教育訓練、主管走動式管理、以基層同仁由下往上工安活動、虛驚事故提報管理、6S提升自主管理改善運動及自護、互護與監護之行為關懷,以達到持續改善之效果。
此外,透過良好的制度如作業環境監測、特殊健康檢查及管理、危害教育訓練、環境衛生防護具佩戴及稽查等,大幅降低人員暴露於健康危害之風險,使職業病發生之機率降至最低,近五年來沒有員工發生職業病之案例。
近年來,我司職業災害事件多屬輕傷,而大部分造成輕傷的原因為人員缺乏安全意識以及教育訓練不足,目前改善措施為全面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講習,檢視相似危害點,加強宣導人員安全意識,並隨時檢視安全效能,以確保降低職業災害的發生率。
111年度 桃園觀音廠 職災統計 | |
(1)工作時數 | 907910 |
(2)死亡人數 | 0 |
(3)失能件數 | 1 |
(4)輕傷件數 | 41 |
(5)死亡率 | 0 |
(6)失能傷害頻率(FR) | 13.22 |
(7)失能傷害嚴重率(SR) | 810 |
(8)綜合傷害指數 | 3.27 |
(9)職業傷害造成的死亡比率 | 0 |
n 本職災統計數據只統計桃園觀音廠,不包含承攬商,且排除交通意外
n 失能傷害頻率(FR) = (失能傷害總人次數×106) ÷ 總工時。
n 失能傷害嚴重率(SR) = (失能傷害總損失日數×106) ÷ 總工時。
n 綜合傷害指數(FSI) = √((失能傷害頻率 × 失能傷害嚴重率)÷1000)
n 職業傷害造成的死亡比率= 職業傷害所造成死亡人數/工作小時×1,000,000
111年度桃園觀音廠 全職員工及合約員工職災比率 | |
(1)約聘員工之可記錄總事故率 | 0.44 |
(2)全職員工之可記錄總事故率 | 7.05 |
(3)全職員工之死亡率 | 0 |
(4)約聘員工之死亡率 | 0 |
(5)全職員工之虛驚事故率 | 0.44 |
(6)約聘員工之虛驚事故率 | 0 |
n 虛驚事故率(NMFR) = (虛驚事件數*200,000 / 總工作時數)
n 總可記錄事故率(TRIR) = (傷害次(件)數*200,000 / 總工作時數)
n 員工通勤交通事故
為避免員工通勤上班時發生交通事故,呼籲大家強化遵守交通規則之精神,持續辦理交通安全宣導教育與稽核,戒除可能常犯的錯誤駕駛行為,建立同仁防禦性的駕駛觀念,勸導上下班利用大眾交通工具或搭乘交通車。對於必須騎乘機車人員由主管每年至少宣導一次,以加強員工的交通安全知能。
統計 年度 | 交通事故件數 | 受傷 人數 | 死亡 人數 | 發生原因 | 改善措施 |
109 | 11 | 10 | 0 |
| 1. 交通安全宣導 2. 交通法規宣導 3. 教育駕駛謹慎行駛 |
110 | 5 | 5 | 0 | ||
111 | 5 | 5 | 0 |